说······得是我吗?怎么感觉像老鼠···我应该感谢他没有使用贼眉鼠目吗?虽然他很可能这样想,我有点生气地踩着地面,带着能将地面踩碎的凶狠的气势。
经过一家琉璃制品的手工坊,门口穿着牛津布背心的男子在烧玻璃,火炉旁蹲着的女生把一块块柴火填进去,火焰熊熊燃烧,骤然窜出一道火舌吓了我一跳。
还是弗拉基米尔眼疾手快地拉我一把,不然我乱糟糟的头发真正意义上会变成枯草:“这样吗?”
我立刻气势全无,蔫头蔫脑地说:“不,不用了,你原本的样子就很好···”
想也知道,我在他面前哪有什么“面子”,对着他发脾气,只有我自己的脚会疼,我想了想,索性把疑惑直接问出来。“你刚才说,木雕是吉本斯的作品,那个吉本斯是谁?”
“grlg gibbons格林林·吉本斯是英国十七世纪的木雕天才,他的作品以繁复细致,写实著称,大多出现在温莎城堡,汉普顿宫,圣保罗教堂,大图书馆以及巴德明顿,佩特沃斯等贵族房屋内部的装饰上。”弗拉基米尔平淡地用三两句话总结这位雕塑大师,他很快转移焦点,“《the art of carvg》这本画册我在你的床头见过许多次,你不是很喜欢文字少图片多的书吗?”不知道为何弗拉基米尔哪怕是最普通的疑问,都能让他的语气变得不友好。
我低头无语,无法反驳,要知道他根本不屑于对我炫耀才学,我的知识水平在某种程度迫使他必须跨频与我交流。雪上加霜的是,我更偏爱花花绿绿的图册,那本木雕书的确长时间霸占床头一角,因为纯色的图片和大段研究报告一般晦涩的文字让我读不进去。
“谢谢你的帮助。”读书总没有坏处,我得改掉自己的坏习惯,这样才不会变得蒙昧无知。
“不用谢。”我很肯定,弗拉基米尔得意地笑了。
不过,很快他就笑不出来了。山泉服装店的老板娘是一位性感漂亮的女人,她很热情,她的店面像是一个巨大的二手中古仓库,衣服挤挤攘攘挤满了几乎全部空间,我很怀疑客人能走进去,因为看上去手一旦伸入衣服堆很可能会抽不出来。
有的衣服套着塑料薄膜,大部分堆在木板地上,弥漫着有股刺鼻的香料味,像是熬胡萝卜马铃薯汤里放了太多咖喱,空气里的灰尘莫名的多,看人都好像隔着一层雾气。柜台后面坐着一个男子,他靠在摇椅上昏昏入睡。
我探头朝里面看了一眼,咽了咽口水,弗拉基米尔再次凭空变出手帕,按在鼻尖,左胳膊抱在胸前。抱着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想法,同甘共苦誓要把他拉下水,可任凭我怎么拉扯,弗拉基米尔纹丝不动。
他厌恶地蹙着眉头,眼前的服装店在他眼里像是脏乱的垃圾场,还好有两排衣架被店主摆放在店外,上面挂着的衣服色彩鲜艳琳琅满目。
“我要这些。”我抽出一条白色水洗牛仔裤,墨绿色套头卫衣,以及一件旧得看不出原本颜色的外套,鞋子刚好有我的尺码,黑白简约的帆布鞋是基础配置。
不需要仔细挑选,这种大街上随手可见的风格是我的拿手好戏,在维尔利斯特时,我放弃了卢布廖夫和巴甫契特送来的服装配饰,转而重新换上这种玛莎口中“邋遢的嬉皮士”,不谦虚地说,我早上醒来不用睁眼睛,在衣橱里乱摸一通就能快速决定好要穿什么。
而弗拉基米尔则显得尤为慢吞吞了,他无声的拒绝了店主女士的热情推销,即使对方把他夸上了天,他表现得特别冷淡,一句话也懒得说。
“没关系,我来帮他挑选。”我打断了店主喋喋不休的热切赞美,她没有看见弗拉基米尔的脸色越来越难看,他按着鼻子的手帕用力到发白。
我转头翻出卡其色麦尔登长裤,纯白长毛绒落肩毛衣,淡蓝色的皮质夹克,我蹲下对着他的皮鞋一阵比划,选定了相同款式不同尺码的帆布鞋。
“给你。”我抱成一团递给弗拉基米尔,他仍然用手帕捂住鼻子,我不由分说地一把塞给他,“不能拒绝,这是我能发挥的最高水平了。”
说完,不给他拒绝的机会,我转身就要钻进店里换衣服,没想到一股力量死死地拉住我,我回头看到弗拉基米尔一手抓着我,另一只手指了指服装店门口的几片布帘搭起来简陋的换衣间。
“去这里换。”明明是他的决定,可他一脸难受,忍耐痛苦的模样,我看着他的右手在隐隐颤抖,所以不敢用力挣脱。
“你的胳膊真的没事吗?”我迟疑了下,还是出声询问,一路上他都没有使用过这只手,以他的性格,大约不习惯把弱点暴露出来。
弗拉基米尔没有回答,他绷着脸,按着我的肩膀将我推进去,一把摁住随风起伏的布帘。
他总是阴晴不定,把握他的情绪变动是一件极为困难的事情,比如服装店内一定有封闭的试衣间,可弗拉基米尔宁可选择露天也不进店,也许垃圾场的冲击力实在突破了他洁癖底线,我一头雾水地换好衣服。
等到弗拉基米尔一脸不爽地站在等身镜前,他甚至不想多看一眼,镜中的人换下华丽优雅,庄重笔挺的一丝褶皱都不会有的宫廷服饰,变成青涩的少年人。
他身材颀长,裤子短一截露出脚踝,铂金的发丝凌乱地散落,太阳下闪着冷冽的光,即使穿着休闲,仍旧像是在古城里拍摄的模特儿,冰冷苍白,他散发着疏离的气息,简单说,就是脸很臭。